填写保险信息
2确认投保信息
3支付保费
4完成投保
| 公司名称(中文) | 公司名称(英文) | ||
| 注册地址 | 地区 | ||
| 营业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注册号 | 海关统计经营单位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职务 | ||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人职务 | ||
| 委托代理人电话 | 委托代理人电子信箱 | ||
| 主要联系人姓名 | 主要联系人职务 | ||
| 主要联系人电话 | 主要联系人电子信箱 | ||
| 企业类型 | 经营性质 | ||
| 所属行业 |
| 本企业从业人员 (人) |
本企业营业收入 (人民币) |
||
| 本年预计出口金额 (美元) |
主要出口商品 |
| 赔付金额上限 | 赔偿比例 | ||
| 年度保险费币种 |
| 解决方式的选择 |
说明事项
(一)我公司郑重声明已经详读《小微企业短期出口信用综合保险条款》,对上述保险条款,尤其是涉及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我公司进行了明确的提示和说明,我公司也已充分理解并无异议,并在此基础上填写本《投保单》。我公司保证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一切情况准确无误,并保证按照保险单规定全面履行我们的各项义务。
(二)我公司承诺,一旦贵公司全额收到本保单下年度保险费,即视为我公司对本保险单全部内容已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险单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以及《保险单明细表》内容。
(三)我公司保证投保的全部出口业务的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四)我公司保证未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向除我公司开户银行以外的任何机构、买方或其他人披露本保险关系的存在或其他内容。
(五)我公司保证本《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是真实的,无隐瞒任何与本保险有关的重要情况,并同意以此作为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先决条件。